[快穿] 我死后男主追悔莫及 - 第130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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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似雪的月色透过巨大的樟树,错漏如盐,洒在宽阔的水泥坪上。
    他到家了。
    只略略一想,就能猜到,朝笙是为了礼服的事情找他,应该也还有孟荀。
    虽然一中小天王故意没说到自己。
    手中的钥匙发出金属相错声。
    所以今年,是朝笙和他一起举班牌?
    江暮白垂眼,推开了门。
    这个秋天,开始有所期待了。
    *
    周六上午,朝笙难得早起。
    闻家的父母周六也很忙,她惯常见不到。
    只有保姆阿姨做好了早餐,意外于自家小姐今天竟起得这样早。
    “要出门吗?”她把早餐端到了餐桌上。
    朝笙点头。
    “司机送太太去工作室了,先生今天去了江岛出差。”保姆哎呀一声,家里的两个司机都不在。
    朝笙在保姆关切的目光里几口喝完了牛奶,道:“没事。”
    忽有引擎声由远及近,一辆颜色低调的奔驰e停在了闻家的庭院外。
    “我先走啦。”朝笙放下杯子。
    保姆应声,去给她开了门。
    “小周秘书。”
    周言含笑,答了一声。
    他跟随闻珩太多年,和这个家庭极其的熟悉。
    纵是周六也西装革履的男子摁开车门,对朝笙做了个“请”的动作。
    “今天麻烦你了,周叔叔。”
    周言没从她漫不经心的语气里听出什么歉意来。
    “系好安全带。”
    他叮嘱了声,银灰色的奔驰启动,往高川一中的方向驶去。
    “跟同学一起出去玩吗?”
    如果是和霍昀,自然用不上他来接。
    朝笙看向窗外,周六的早晨,跨江大桥有些堵。
    她随意嗯了一声。
    虽说算是朝笙的半个长辈,但周言一向很明白分寸,不再多问。
    第118章 校霸与学霸(24)
    一中的校门外,参天的梧桐树在晨光中沐阳而立,江暮白向来守时,他到的时候,孟荀和朝笙都还没到来。
    等待也不觉得无聊,梧桐叶在风中簌簌,他想起昨晚孟荀发来的消息。
    尽管知道是很普通的去租礼服,却依然忍不住有点期待。
    一片微黄的梧桐叶落在他身上,他抬手拂去。
    脚步声踏在落叶上,江暮白回过头来。
    孟荀的声音响起:“学霸!我来了!”
    他三步并两,跑到了江暮白身前。
    他看向江暮白手中的梧桐叶:“哇!好大!”
    孟荀好胜心顿时爆发。他蹲下来,试图找一片更大的。
    挑挑拣拣半天,还是没找到。
    江暮白干脆也蹲了下来。
    “这片?”
    孟荀看过去:“还是没有你的大。”
    他继续乱翻。
    因为堵车,朝笙刚到,她隔着车窗就看到了江暮白和小天王蹲在梧桐叶前的这一幕。
    孟荀也就算了。她那简直算朵高岭奇花的同桌为什么突然也这么幼稚?!
    “江暮白,孟荀。”她降下车窗,朝他们挥了挥手,“这儿。”
    “嚯。”孟荀回过头去,一眼就认出了这辆车。
    青春期的男生总是格外关注这些事物。
    江暮白看过去,朝笙朝他挥手,催促道:“快点儿。”
    透过后视镜,周言看到两个男生坐在了后头。
    胖胖的那个显得有些拘谨,把自己小心的用安全带扣住,又忍不住好奇地看着车内。
    清瘦俊秀的那个神情沉静,没被车所吸引。
    周言多看了他几眼,发觉他在看朝笙。
    目光很轻,既不唐突,也不冒犯,很快便温声和朝笙打了招呼。
    是那种学生时代时,很常见的、很克制的,喜欢的眼神。
    周言八面玲珑,几下便猜出了江暮白自己都不算太明晰的心思。
    几乎是看着朝笙长大,他清楚家里这位大小姐有多游戏人生。
    与闻家交好的人家中,与朝笙年龄相仿的孩子很多。
    其中喜欢过闻朝笙的自然也有。
    好几个撞上这道不走心的南墙,大小姐玩得开心,转瞬就忘。
    最后就还留着霍家的那个,遮遮掩掩心思,守在这道南墙旁。
    他见他们都系好了安全带,才问道:“是去华臻吗?”
    后座的朝笙在孟荀震惊的目光中点头。
    周言今日尽职尽责地做一个司机,闻言便打开了导航。
    他丝毫不在意这个少年的心思。
    *
    滨江路寸土寸金,闻氏的写字楼坐落于此,霍家的酒店也坐落于此。华臻广场的位置选得很好,得以一开业就有了昂贵的身价。
    周言停车,望向朝笙:“回去的时候再叫我。”
    朝笙随意摆摆手,表示自己知道。
    她轻巧地下了车。
    作为高川最为昂贵的商场,华臻的装饰堪称奢华,以白金二色为主,满铺雪色的大理石。透过巨型的玻璃穹顶,可以看到明净的天空。
    穹顶的中央,悬挂着由某位艺术家手工串成的三万颗水晶,垂泄如星河雨瀑。
    孟荀有些犹豫。就算没有来过华臻,但是高川没有人不知道这座商场。
    只是校园活动周,怎么要承这么大的人情?虽然可能对于闻家来说,这不算什么。
    正有些退缩,江暮白先开了口。
    “我觉得,我并不需要这样昂贵的礼服。”江暮白心中清楚,他看向朝笙,说话的声音依然沉静。
    诚然,他在这一天看到了他和朝笙之间格外的不同。
    人总不免将自己与在意的人放一起比较,若有差距,难免失望。但如果心无所图,也就不会为那道天堑而自卑了。
    因此江暮白坦然地说出了他的想法。
    女孩闻言,微微歪头,疑惑道:“你在说什么?”
    朝笙似乎并不理解他的拒绝:“江暮白,别的我可不管,要走在我旁边的人,就要穿得和我相称。”
    她望着江暮白淡静的眼睛,这双眼睛看过多少次,都觉得好看,眼角深邃,眼尾开如桃花,眼瞳干干净净,像温融的墨。
    今天是周末,她发现自己还是第一次看到江暮白不穿校服的样子。
    白色的卫衣连帽衫,不知名牌子的灰色工装裤,一双颜色褪得有些浅的蓝色帆布鞋,他个子高大,宛如个天生的衣架子,又得益于这张比之同龄人堪称惊艳的脸,纵然穿得极其普通,也让人觉得干净好看。
    她大概摸清了他的品行,忽然想,无意看到了他们之间的差距,江暮白又会如何。
    朝笙有种游戏人生般的好奇心。
    还没来得及思索朝笙那句话的意义,孟荀已经缓过劲来,他推了推江暮白,兴奋道:“来都来了!”
    一中小天王看向朝笙,小小的眼睛迸发出亮堂堂的光——好开心!
    文艺汇演那天他闪亮登场,保准馋哭许或。
    周六,商场的客人明显的比工作日多,但因为整座商场的空间很大,因此并不显得拥挤。
    一行人乘着环形的自动扶梯去了五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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